第74章 成了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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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大明小的時候,有一次小他兩歲的弟弟打碎了家裡的玻璃。
父母問是誰幹的時候弟弟矢口否認,陳大明雖然沒有做,但是他一看最受寵愛的弟弟不承認的話,那麼父母肯定懷疑自己。
這時候他就緊張起來,他聲音發顫,慌張的也否認。
但是父母卻懷疑他說,“不是你,你擔心什麼?你的弟弟那麼小,壓根就不會說謊的。”
他的爸爸僅僅打了他幾下,因為怕疼他便承認了,但是承認以後招來了嚴重的一頓打。
這件事兒他一直都記著,那年他才10歲。
一直到20歲的時候,他在全家人一起吃飯,正聊的開心的時候隨口問弟弟說,“還記得小時候打碎玻璃那件事嗎?那時候的心理素質真好,說謊都面無表情,明明是你打碎的玻璃卻推在了我身上。”
他弟弟也哈哈一笑說,“那時候是你的心理素質太差了。”
這時候陳大明放下碗筷對自己的父母說,“你們看他承認了,當年你們是冤枉我的。”
他的父母幾乎已經忘了這件事情,便問他,“你說這些想要做什麼呢?”陳大明說,“最起碼你們應當跟我道歉。”然而等來他的卻是他父母,對他又一頓責罵。
從那個時候開始他就不太相信公正了,現在他開始擔心,萬一自己進了警察局被打的經受不住就承認了,自己落個殺人的罪名最後再被槍斃,那豈不是很慘,陳大明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越想越擔心。
其實他的擔心並非空穴來風,毫無道理。
簡單的說,在那個年代像這麼大一起命案,嫌疑人通常都不會好過的。這也並不是說那個時候的執法文明程度不夠,而是因為那時候辦案的方式有限。
有很多技術手段還沒有出現,在有的時候證據並不充分或者根本就沒有物證人證的時候,就只能靠嫌疑人的認罪口供來定罪了。
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所以全世界的警察自古以來,都會用刑訊逼供這個方式來獲取口供。
其中雖然會造成一定的冤假錯案,但是絕大多數時候還是很有效的,並且除非是辦案人員故意陷害,否則的話真正的大案命案,是絕不會出現冤假錯案的,任何一點細節對不上的話,都無法定案。
總的來說,逼供對於破案還是十分有幫助的。因為有很多比較狡猾的心理素質比較強的犯罪分子,用說服教育的方式想讓他們認罪,幾乎就是個笑話。等到了陳大明所在的現代,辦案方式就文明多了,刑訊逼供已經被明令禁止了。
好在陳大明並沒有捱打。
兩名警察在給他做筆錄,其中一名警察問道,“昨晚案發的時候這麼晚了,你為什麼會出現在案發現場?
陳大明知道壓根不可能說實話,在這個年代說實話,跟警察講自己是從2023年穿越過來的那直接就會被當成瘋子或者嫌疑犯抓起來。
他必須找個能讓人信服的理由,他想到了黃曉娟。
陳大明對警察說,“我可以說實話,但是你們一定要保密。”
然後繼續說道,“我們廠的女工黃曉娟的老公今天不在家,我們約好了我半夜去她家。我來的早了,沒敢進去,就離她家遠一點的地方躲著,想等到點了再進去。沒想到碰到了命案的發生。”
這個解釋倒是合情合理,雖然聽上去不那麼好聽。
警察問道,“你的意思是說,你和黃小娟兩個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了。”陳大明說,“有這打算,不過還沒等成事實呢,出了這事兒了。
“這件事兒我們會找黃曉娟去核實的。“
“沒問題的,但是千萬別問他老公,別讓他老公知道。”
警察繼續問道,“那你身上帶著這把改錐是幹嘛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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