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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判官苦笑了一聲,無奈開口道:“府尹大人,下官方才審理了一起欺辱民女的案子。報案人是一家食鋪的店主。
據那位店主所說,昨日夜間,被告帶著兩名家僕,去他的食鋪吃酒。興許是酒勁的作用,讓被告產生了別的想法。
總之,趁著食鋪裡沒有其他食客的當口,被告指使兩名家僕,按住了店主在鋪子裡幫忙的女兒,對其實施了姦淫。
店主雖然激憤之下想要制止,可卻被那兩名家僕打傷,最終也只能眼睜睜看著這件事情發生。
結束之後,被告和兩名家僕揚長而去,因為當時已經天黑,衙門下值,所以就等到了今天一早,這才前來報案。”
嚴良皺眉道:“這件案子聽起來很清晰啊,你有什麼做不了主的?那個被告的身份很不一般嗎?”
中年判官嘆了口氣道:“被告的身份確實有些麻煩,他爹是吏部考功司的員外郎,雖然只是個五品官,可……那畢竟是吏部考功司……”
衛平安聽到這裡,心頭不由微動。
吏部考功司的員外郎?
那不是秦修文之前提到過的親叔叔嗎?
嚴良卻是大手一揮,沉聲道:“考功司的員外郎又如何!別說只是一個員外郎了!就算是吏部侍郎、吏部尚書!只要真的觸犯了太夏律,那就一樣要秉公處理!
本官知道你在擔心什麼!害怕這一次秉公處理後,會被那位員外郎記恨在心,從而在給你的考評中,對你進行報復!這你儘可放心!若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本官給你做主!”
中年判官搖頭道:“府尹大人,不只是這個問題,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證據……不是很充足。
當時食鋪內只有店主和他的女兒,其他食客都已經走光了。所以除了店主和他的女兒以外,沒有其他人證。
至於物證……下官安排了差役前去現場檢視,也沒有發現明顯的物證。因此只憑借店主和他女兒的口供,沒辦法定罪啊……”
嚴良一聽,也覺得麻煩起來。
開口問道:“能確定店主和他的女兒不是誣告嗎?”
中年判官趕緊點頭道:“從店主和他女兒的表現來看,誣告的可能性非常低。下官也找穩婆來看過了,店主的女兒確確實實遭受了侵犯。
只是沒辦法確定,究竟是誰侵犯了店主的女兒。再加上被告的表現非常囂張,下官以為,起碼九成以上,絕對是那被告動的手。
但沒有足夠的人證和物證情況下,想要定那被告的罪,著實不太可能。兼且因為被告的身份,下官還沒辦法用刑,否則屈打成招,容易翻案。”
嚴良這才算是明白了全部的情況。
這種有著官員背景的嫌犯,其實是最難處理的。
因為正常的逼供手段,幾乎都沒辦法使用。
哪怕頂著巨大的壓力,敢於直接用刑,但最終得出的結案陳詞,依舊很容易便會被推翻。
畢竟,官員互相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
你說不準誰誰誰就能牽扯到朝中的某位扛鼎級大佬。
大佬隨隨便便說一句話,講明屈打成招會造成冤假錯案,那麼用刑得出的結案陳詞,往往就會作廢。
所以一般情況下,嚴刑逼供的手段,只能用在平民身上。
“被告絕口不承認這件事情?”
嚴良存著僥倖心思,試探著問道。
“嘴上肯定是不承認的,但看被告那副有恃無恐的模樣,卻擺明了是認為咱們不可能刑訊逼供,所以態度囂張到了極點。在堂審上,甚至不把下官放在眼裡,當著下官的面,便敢威脅原告父女。”
中年判官恨恨的說道。
嚴良的眉頭徹底擰成了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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