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君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1頁,蓄意招惹,塔西君,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方弄出指印了。他把洛熙桌上的酒杯拿過來喝了一口,不怕死地說:&ldo;我怎麼不敢。我說真的,只要你想……&rdo;他盯著洛熙的眼睛盛滿了笑意與誘惑,眼波流轉間夾雜著微小細碎的光:&ldo;今晚你可以隨便欺負我。&rdo;
洛熙半晌沒有說話,只是注視著林子陌那雙漂亮的杏眼。林子陌一開始還不錯眼地笑望著洛熙,可是漸漸的,他就有點兒沉不住氣了。就在林子陌有些侷促地想要移開目光時,洛熙突然開口:&ldo;為什麼這麼想和我做這種事?&rdo;
林子陌眨眨眼,很自然地回答:&ldo;因為你現在是我男朋友啊。&rdo;和男朋友不就是要做這種事的麼。
洛熙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又換了個問題:&ldo;那為什麼要讓我做你的男朋友。&rdo;
為什麼這麼執著於他?是因為……喜歡嗎?
林子陌看著洛熙在燈下微微透著光的眼眸,想起自己在酒吧裡第一次遇見對方的心路歷程。想要被對方注視,想要被對方佔有,如果可以的話,他也想要被對方迷戀,被對方喜愛。雖然林子陌認為這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當時在論壇發帖的時候,他刻意設定了三週的時間,也就是二十一天,稍微帶點小心機的天數。養成一個習慣需要的週期是二十一天,如果他和洛熙真的相處了三週,說不定對方會因為養成了習慣,稍微多喜歡自己一點,不會時間一到,就馬上把他一腳踹開。
但林子陌最後只是語氣輕快道:&ldo;因為你的長相真的很合我的胃口啊。&rdo;他的確是因為洛熙的樣貌才想和對方有進一步的接觸的,這麼回答的話,也算是一個萬無一失的答案了。
洛熙聽了林子陌的回答,移開視線,沒再說話。他搭在林子陌腰間的手慢慢地鬆了開來,不再像剛才那樣緊密無間。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