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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懌剩的只有殘缺不全的魂魄,可現在,她彷彿覺得自己那血肉做的心臟還在‐‐在和張決明的心一起,被一刀戳得生疼。

如果有一天,張決明做的一切,能被周啟尊知道就好了。僅僅是如果有一天

高處的風要更涼一些,張決明躲在角落裡,垂眼再往下看。

從這裡,從他眼裡,所有的人、物,全渺小成繁密的斑點。那是大地上最鮮活,最明顯的凸起,卻距離張決明很遠,遠得彷彿不在同一歲月裡過活。

是了。張決明不配當&ldo;傻子&rdo;,他是個怪物。心上插一刀也不會死的怪物。

他與人世背道而馳,全世界都應該厭棄他,包括他的生身父親。他不該有容身之處,甚至是九幽地獄。但因為他是個怪物,他就能護著周啟尊,這樣倒也是極好的。

作者有話說:

處於明顯醉酒,麻醉品中毒或者精神藥物麻醉狀態,以至不能正確表達的證人所提供的證言,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且孤證不能立正,這裡從一開始,金明宇能說清楚的部分,是隻帶了周啟尊一個人回家。而現場狀況符合,情況並不複雜,也並未影響江流的案子,所以張決明的出現才能被遮掩。

當然,是老周胡說八道,需要抽他一頓。

第32章 &ldo;鬧什麼洋相?&rdo;

金明宇那小子嚇尿了褲/衩,吭不出半聲。至於他那完蛋的媽,警察還在她身上發現了一些注射痕跡,這女的不僅&ldo;吹氣球&rdo;,肯定也碰過毒。

和周啟尊想的一樣,她一直神智不清,半下午醒來時只顧薅扯自己的頭髮滋哇亂叫,屁也弄不清楚。

至此,果然成了周啟尊的一言堂。張決明的出現被他完整地抹掉,人是他打暈的,窗戶是他砸碎的,一切都是他幹的。

雖然免了很多麻煩,但周啟尊的火氣卻是噌噌大漲‐‐他有生以來,還是頭一遭做這等殺千刀的缺德事‐‐絞盡腦汁胡謅八扯,捋順邏輯,糊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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