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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看出一些線索?

片刻之後,市公安局法醫中心大樓,三號解剖室內。

祁臧戴著手套跟宮念慈一起站在離屍體最近的地方,李正正和柏姝薇站在稍微靠後一些的位置。

解剖臺上,劉娜的屍體泛著白,閉眼躺著,早已沒有生氣。

她的死因就是溺斃, 這點已確定無疑。

未遭受虐待、沒有遇到過任何侵害, 她身上只有一些痕跡較長的拖擦傷。當時宮念慈便是憑這個判斷出浴室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劉娜身上沒有任何約束傷、擊打傷, 這表示她沒有跟兇手發生過搏鬥。

那麼劉娜到底是怎麼死的?

她身上的拖擦傷又是怎麼形成的呢?

一開始所有人的第一反應是,這是袁小兵拖著劉娜, 將她一路從遠離湖邊的某個地方拖至湖邊, 再將她扔進湖中形成的。

那麼問題就來了——

袁小兵為什麼非要選擇將她溺死?

試想,那個時候袁小兵就在湖邊拋屍塊,他發現了不遠外的劉娜和柴冉萱, 認為她們可能看到了自己在拋屍, 繼而追過去滅口。

「追逐」這個舉動, 讓他遠離了湖邊。

後來袁小兵追上了劉娜, 他完全可以把她就地掐死、或者用別的什麼工具,可他為什麼非要把她拖回湖邊?

路程長、耗費時間、費大勁不說,搞不好人還容易中途掙脫逃跑,或者被其他路人撞見。

就算袁小兵腦袋比較軸, 一定要選擇將劉娜千里迢迢拖回湖邊溺死, 他不會徒手拖人。

他力氣再大, 也不容易做到將一個能蹦能跳的17歲女生直接活生生拖到湖邊。他會選擇用繩子把她手腳捆綁好、將她的嘴堵上或者用膠帶封上。那麼劉娜的手腕腳腕勢必會留下嚴重的淤痕、嘴唇也會留下相應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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