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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臧道:「如果我想透過自殺的方式引導輿論關注,我會選擇在週末的白天做這件事,那會兒人多,有機會親眼看到我跳樓的人也多。我完全可以拿個喇叭走上天台,高聲控訴袁氏地產,以便引起圍觀,我甚至可以死亡威脅警察。如果警察、或者其他什麼人願意幫我,我可以不必死。這才是正常人的邏輯。」

「就算兩個死者的邏輯跟常人不同,非要這麼計劃,也不是不行。但這計劃想要成功,那也得有前提——」

許辭補充道,「前提是他們能確保有人能看到他們跳樓,並且能立刻跑下樓檢視情況。

「小柳知道對面的小霍經常看她;小王知道住他對面那個叫阿正的會在那個時間跳舞,這樣兩人能掐準時機跳樓,這確實可能。可小霍和阿正在看到他們跳樓後,一定會立刻下樓檢視嗎?不一定。

「目擊者會選擇怎麼做,這恐怕不是小王、小柳能把控的事。就算他們認識目擊者、非常瞭解他們的性格,也不能確保他們那天晚上一定會立刻下樓。比如,萬一那個叫小霍的目擊者失戀了失業了,自顧不暇的狀態下,他根本什麼都不願意管呢?

「小王、小柳怎麼會為了一個不是百分之百確定的事,而輕易丟掉性命?他們不會的。」

一個人如果想要透過犧牲一條命來完成一項壯舉,他必須要確保這個犧牲一定會有意義、一定會起到作用。

可這兩個自殺的人無法確定目擊者一定會下樓檢視以及報警。

如果目擊者置之不理,或者哪怕只是沒有儘快下樓檢視,都不會發現「屍體墜樓後立刻消失」這種沾染著靈異色彩的怪事。

如此,噱頭不在,兩位死者還怎麼引起社會關注?他們的犧牲會徹底白費。

許辭道:「屍體消失,是為了製造靈異現象,這種情景中,一定有個第三人趕在目擊者趕至現場前運走屍體,這件事不能被其他人看見,所以他們會選擇在晚上做這件事,畢竟爛尾樓小區路燈都沒有,這個搬屍體的第三人不容易被人發現。可如果把這個可能排除,小柳和小王為什麼要選在夜晚跳樓,而不是白天?

「漆黑的小區裡,夜晚跳樓不易被人看見,何況連屍體都消失了……這兩個死者還如何透過死亡來引發輿論對袁氏地產的聲討呢?他們徹底白死了。除非——」

此時,祁臧與許辭異口同聲道:「除非這兩個人根本沒有死。」

停頓片刻後,祁臧道:「所以,很可能這根本不是什麼連環殺人案,而只是『詐死』的戲碼。之所以小柳、小王不在白天做這件事,是因為白天沒有辦法做到……他們需要藉助黑夜的掩護。」

「嗯。」許辭點頭,「拿小柳舉例,她知道小霍每天會看看自己、甚至跟自己揮手打招呼。所以等到晚上那個時間,她當著小霍的面推了個假人下樓。跟她配合的小王則早就藏在樓下,等假人掉下來,他迅速把樓下的假人拖走,也就行了。

「小王『跳樓』的道理類似,只不過在樓下處理假人的人變成了小柳。白天的話,假人太明顯了。他們只能晚上做。因為對面樓的人看不清,只會看到一個黑影。」

許辭和祁臧的討論似乎在第二天得到了印證。

這日許辭照例忙專案,祁臧則從分局同事那裡打聽到,分局那邊經過調查,基本可以確認兩個死者的那些照片有ps的痕跡。

這兩個人的屍體沒有下落、死亡照片又是p的,基本可以認為,這兩起死亡案件存在造假嫌疑。

「住在那個小區的人不多,這兩個人跳樓,分別有兩個目擊證人看見,實在太巧了。不排除那倆目擊證人跟跳樓的兩人是同夥。四人這是在一起演戲,製造輿論。情理上,我們可以理解,他們是走投無路,想要錢。但這假死、假報警……他們實在也是違法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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