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一場打臉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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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闖民宅,打死活該。”
這是宏朝大律法上最得民心的一條。
在宏朝建立之後,綜合了以前幾個朝代的律法後,修定了自己的律法。
律法重複修改,最後由皇上親自稽核,然後簽發。
皇上下旨,“將律法推行到各州縣,各鄉村,讓每一個人記住,犯了什麼事後,將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各地接到旨意後,叫來官吏下鄉宣傳,要做到人人知道犯事後要受什麼刑。
最嚴重的就是謀逆罪,那是誅九族的大罪。
其次是大不敬之罪,以下犯上,情況嚴重者,會被抄家處凌遲之刑。
其中包含有子女不孝父母,妻妾不敬夫君。
在《宏朝大律法》上面明文寫著:非犯罪人家,未獲旨抄家,強闖入者,被人殺死為正當手段,不問罪。
若不然,強勢的人隨時就會闖到弱勢的家裡搶奪財物。
與其說這是為了保護民眾的利益,不如說是保護皇家和權貴的利益。
有這條律法擺在人明前,也讓府衙辦差的人,省了很多很多的事。
只要闖人家裡,打死不論。就按此判案,又輕鬆,又簡單。
像楊家村那些人,早就犯了大律法,真要被楊成武殺死,事情鬧大之後,打死就白死了。
之所以林氏不讓兒子出手,也是因為夫君獲了罪,正處於流放之中。
她怕兒子打死族人後,會影響幾個孩子的名聲。
畢竟,手足相殘,族人相爭,傳出去並不是什麼好聽的事。
外人會道:狗咬狗,都不是好人。
楊潔筠利用律法上寫的,“強闖民宅,打死活該。”來讓青荷做辯護。
青荷這一句話,就給肖員外定了性。
肖員外之子見外面的百姓跟著吼,“強闖民宅,打死活該。”他又氣又急,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肖章不等兩邊的狀師開口,他大叫,“這賤婦在公堂之上造謠誣陷,應定其誣陷罪,加上之前的打人罪,理由判凌遲之刑。”
他還怒吼,“這要是在禾州,這婦人早被拉下定了罪。”
他的狀師在一側不停衝他擺手,示意不要在公堂上說這話,會得罪縣令。
肖章才不管不顧,他根本不怕得罪縣令。
青荷的狀師站了出來,他叫何生燦,瘦高個,文文靜靜,一看就是讀書人。
何狀師上前一步,先對縣令行了一禮,他道:“大人,原告闖入被告家時,有很多在場人。”
“不如大人讓那些在場人出來作證。”
肖章不等朱縣令開口,他大吼,“我看誰敢胡亂說話。”
他一雙眼瞪得像牛眼,看著在外的人,擺出一副威脅的樣子。
朱大人皮笑肉不笑開口問:“有人出來作證嗎?”
他一雙小眼看向抱著雙臂,站在前列的幾位武館的人。
金能舉手,“我在隔壁的武館,親眼所見那天的事。”
他大聲從頭講了起來,衙門的師爺提筆唰唰書個不停。
“肖員外帶著十幾位下人,手提鋼刀,狠狠踢著這位大姐的門。”
“大姐開門後,還對肖員外一行人說:強闖民宅打死活該。”
“可肖員外依舊衝進了屋內,才被這位大姐一腳踢出屋外。”
金能說完,他身邊的人也道:“是這樣,十多人提刀闖民宅,這是匪吧。”
“你,你們……”肖章氣得張口結舌。
他不認識這些人從何而來,為什麼要同他們肖家做對,幫這不知名的普通婦人。
朱大人衝師爺點頭,師父偷偷瞅著肖章,將記錄證詞的紙張,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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