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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近了。
近到,息息相聞。
葉守川下意識往後退,元墨卻一把捉住他的衣襟,眯起眼睛:「師兄,你嘰嘰歪歪半天,臉又紅成這樣,到底是想說什麼?」
葉守川強行鎮定:「胡鬧,還不快鬆手?」
元墨嘻嘻一笑,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也不看看我是誰,便是你不說,我也猜得到。」
葉守川心頭一震:「你,你知道什麼?」
「說吧,你看上誰了?」元墨鬆開他,一雙眼睛骨碌碌轉,「薔薇,還是臘梅?」
薔薇和臘梅最漂亮了。
「不是?」元墨再猜,「難道是芙蓉?不錯,她性子安靜,挺配你的。」
「難不成是歡姐?」元墨微微睜圓眼,又一想,「也不是不行,雖說比你大,但年紀大的,更疼人嘛——」
葉守川把藥瓶重重往案上一放:「衙門還有事,我先走了。」
他說走就走,元寶正從院外進來,兩人險險撞在一起,元寶叫聲「師兄」,葉守川頭也沒回,徑直走了。
「師兄臉色好奇怪啊。」元寶一邊回頭張望,一邊往裡走。但怎麼個奇怪法呢?元寶形容不出來,好像又羞又惱又有點憤怒,還有點無奈。
「哎,話也不說清楚就走,難道我會笑他不成?我家的姑娘這麼漂亮,是個男人就會喜歡上,何況他天天往這兒跑,能不著迷嗎?」
元墨覺得師兄的臉皮也忒薄了點,實在沒有得到師父的真傳,不由咬著嘴唇思索,「到底是誰呢?」
「衛公子啊!」
元墨駭然,嚇了一大跳。
「那個賞錢很多的衛公子又來了,歡姐讓我趕快要來喊你過去,還說這可是最後的機會!」
元墨抬手起手,在元寶腦門重重彈了一記,彈得元寶「噢嗚」一聲。
「叫你亂接話!」
第三十四章
歡姐所說的「最後的機會」,是指元墨手裡那截阿九題詩的衣袖。
衛子越不止一次想請元墨轉讓,並在昨晚開出了一百兩黃金的價碼,歡姐險些當場暈倒,元墨也快神魂出竅,但還是冷靜地拒絕了。
「你鬼上身啦?被人下降頭了?中蠱啦?」衛子越走後,歡姐又氣又急,「那是一百兩黃金啊!黃金啊!夠咱們撐好幾年的了!」
豈止是撐好幾年呢?這筆鉅款只要運用得當,比如再找到才貌雙絕的新人,那就可以將拯救紅館於危難之中,重新給大家找一條活路!
道理元墨哪裡會不懂?
可是!
這截衣袖上的詩是誰的?是姜家家主啊!
尊貴的家主不知是忙得騰不出手收拾她,還是忘記了她這一號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反正眼下還沒有來對付她,尚算安全。可是,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裝時的題詩賣給了別人……
——她的每一根骨頭都會被拆開來下油鍋炸至金黃酥脆吧!
昨晚衛子越已經來紅館,並且和阿九告過別了,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直到天色微明才離去,沒想到此時又出現在了他的老位置上。
「衛兄不是今日起程嗎?」元墨訝然問。
「往揚州走的是水路,船過平江,忽然看到紅館,便上來看看。」
一夜沒睡,衛子越臉色有些蒼白,眼下也有明顯的青黑,望著青壁,長嘆一聲,「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見了……」
比起第一次來紅館的時候,衛子越明顯瘦了許多。原本面如冠玉,有一股軒昂之氣,誰也不放在眼裡,現在平添三分憔悴,倒顯得成熟了幾分。
想來衛公子金榜題名,本來只是想在樂坊結識幾位紅顏知已,給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記憶,結果沒曾想到,一見阿九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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