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42節,網遊之黃巾戰旗永不落,狼籍,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自然樂意;小馬哥推著腳踏車與陳華走入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內,叫上幾瓶啤酒再點上幾樣小菜,兩人邊喝酒邊聊天,聊天的內容自然是離不開遊戲。

“這遊戲裡最牛擦的就是一個叫馬永貞的傢伙,你叫馬永,他叫馬永貞,只差一個字,嘿嘿,可惜人家是諸侯,你是一隻菜鳥。”陳華跟小馬哥碰杯一口仰盡後笑道。

“馬永貞,我認識啊!”旁邊桌的也坐著幾個年輕人,聽到後,其中一個插嘴說道。

陳華樂了,也不問小馬哥,自行做主將桌子與對方拼在一起,然後又叫來一箱啤酒及幾樣小菜,與幾個年輕人海侃起來;小馬哥倒也不在意,樂呵呵的坐在一邊,聽這幾個自稱遊戲老鳥的傢伙侃大山。

在八里縣的時候,小馬哥基本是宅在這裡的,而在省城,隨著活路遊戲的興起,一些玩家自行組織起各個小團體;這些小團體不是公會,類似自助遊一樣的性質,彼此間留下聯絡電話,抽空就組織一下,帶上游戲裝置前去某個地方玩一玩,然後再一起進入遊戲耍耍。

陳華就組織了一個小團體,而拼桌坐在一起的幾位哥們同樣也有小團體,雙方交流很是嗨皮,就提議這個星期六一起去省城郊區的某處景點聚上一聚;論壇上的交流或是通訊工具的交流,始終比不上面對面的交流,在同城的玩家都喜這種面對面的交流。

第十四節 聚(下)

今天己是星期四,陳華與那幾個年青人約好時間、地點後,雙方就放開懷抱喝起酒,小馬哥不想渾身酒氣的回去;但新認識的幾個朋友都是豪爽之人,小馬哥也不想表現的太過扭捏,想想最多就是被打幾下軍棍,遂也舉杯狂飲,結果表現太猛,被幾個傢伙輪了大米,喝到最後小馬哥一吱溜滑到了桌底下。

陳華一臉悲催的望著睡得跟豬一樣的小馬哥,心想著這哥們倒是純爺們啊!拿著一萬多塊的遊戲頭盔,跟新認識的喝了個天昏地暗,晚了居然還喝配了,這也不怕被人扒了個精光扔街上啊?

“你是純爺們,哥也是純爺們,嗝。”打了個酒嗝,陳華一把將小馬哥扛在肩上,又有些為難的望著停在小吃店外的腳踏車,最後想想肩上喝醉酒的哥們連萬把塊錢的遊戲盔都不在意,估計也不會在意腳踏車的,遂就扛著小馬哥走到路邊,攔了輛“貼士”,將小馬哥給扛回自個家了。

“貼士”在省城鼓區的一座小區大門外停下,陳華付了車錢,將死豬一樣的小馬哥再次扛在肩上,然後跟小區門口的保安打了個招呼;那保安叫住了陳華,說道:“華哥仔,我跟林井一起隨袁紹打幽州,結果斬殺了一名敵方隊將,獲得一件寶物,屬物效果是這個這個的,你給估個價。”

陳華雖然也喝了很多酒,但他酒量很好,此時正處半碎半醒之間,聽到那保安的話後,酒也有些醒了,將小馬哥往保安亭裡一扔,然後細細詢問那寶物的外型,屬於哪個秘境,幾階位,效果是什麼等等。

“如果讓我收購的話,兩千塊錢,但若是你要我幫你掛出去的話,倒也能開價兩千五到三千,你的選擇是什麼?”陳華又打了個酒嗝,滿嘴酒氣的說道。

保安笑道:“當然賣你啦,反正打到的東西都是給你轉賣的。”

談妥價格,保安遞給陳華一個小巧的遊戲裝備提取器,這裡面裝著就是那個賣價兩千塊錢的寶物資料;陳華只需要將它連到遊戲裝置上,就能將寶物提取出來,在遊戲裡出現,也可以再從遊戲裡提出來,放到外面去賣。

一旦遊戲裡的裝備被提取出資料,此寶物在遊戲內就不再能夠使用。

f幢樓七層,陳華轉了好幾次鎖也沒有開啟門,正疑惑之間,身邊傳來一個女生的清斥:“陳華,你又喝醉了?”

陳華轉身一看到來人就知道自個又走錯門了,趕緊道歉一聲,跑回對面的房門開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遊戲小說相關閱讀More+

網遊:低調法神,我有加特林火球

隱藏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