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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非翰林不入內閣,非進士不入六部,就是類似的情況,國朝官場有許許多多這樣的慣例。可以說,太平年代裡官制特徵就是穩定有序,遵守慣例。

當然有慣例就有例外,但例外終歸是百中才有一的極少數。一般人想碰到這種例外,那是奢望,需要極大的運氣和機緣。

看來為了這個新官職設定的約法三章,也將成為後續者的慣例。李佑便豎起耳朵仔細聽,即使自己不合要求,但能多出幾分官場見識也好。

歸德千歲繼續說道:“其一,必須要年富力強,雷厲風行,適合治亂,老邁遲緩者不用。”

李大人認真的自我鑑定了一下,全天下最眼瞎心瞎的人也不敢說他李佑老邁遲緩罷,絕對夠格,甚至嚴重超標,二十一虛歲豈止是年富力強?放到二十一世界,李大人只怕要被人肉搜尋併成為走紅名詞。

李佑暗暗自得的想道,是不是找機會將年齡修改一下,增加到二十五歲算了,免得哪天被人大驚小怪、驚世駭俗了。

長公主又說出了第二條標準,“其二,要有治理雄都大邑之資歷,多多益善,不然不足以應付京師民情。”

聽到這條,李佑眼中精光爆閃,亮的嚇人,胸脯不由自主的挺高了。

他在位居天下前三的大都會蘇州城裡擔任過府推官,期間處理過糧荒搔亂,調停過傭工叫歇,兼理過通判捕盜,主管過刑名律法。

如今他還正在天下前五的大都會揚州城裡署理府縣雙料正印官,所有政績天子都親眼看到了,無須多言!

所以在治理大都會的經驗這方面,他資歷是硬邦邦的。雖然年限加起來不到兩年,但經歷之豐富可以說天下少有。

身兼兩大都會的豐富履歷,有幾個能與他比試?認為他不夠格的,那真是昧著良心了!

眼見李佑越來越搔動不安,像是發了情的野獸,歸德長公主心裡感到好笑,但在表面上無視了。一本正經的說出第三條標準,“公議秉姓剛正,不畏權貴,敢於執法。”

這條標準主觀色彩很濃,估計也沒有能夠完全做得到的人,全看大佬們口中如何判定了。

李佑仔細的拿自己對照過,又想象了一下。至少靠山們為自己說話時,如果稱讚自己“秉姓剛正,不畏權貴,敢於執法”,起碼不會讓人覺得是笑話罷。

他李佑身為景和朝第一位廷杖成就獲得者,豈是浪得虛名!不得不說,那兩下廷杖挨的太值了,只這一條拿出來就可以秒殺他人。

即使拋開廷杖不提,當初自己在朝時,與一干宰輔鬥得天昏地暗,這可算是不畏權貴罷?將彭閣老家公子舉報進了刑部,這能算是秉姓剛正罷?又在國子監血案中親手將錢太后的外甥查辦入獄,這絕對算是敢於執法罷?

那些光輝事蹟似乎都可以成為加分,而且是很醒目的加分,不容別人否認。

聽完三條,李佑仰天長嘆,熱淚盈眶,這簡直就是為自己量身定做的約法三章啊!天下四、五品的中層官員中,還能有幾個比他更合乎標準的?

李大人幾年來從中樞到地方,在邊邊角角地帶鑽著規則空子向上爬,如今一路資歷串聯起來,居然完全符合朝廷新設官職的條件。這等好機緣都叫他遇到了,連他自己都開始迷信自己的天命了。

不過李大人並非官場小白,激動之餘又自動腦補了一項潛規則,那就是必須朝中有人。這個朝中有人,包括兩種意思。若朝中無人,就得不到這個隱隱現出幾分貴重的官職。更重要的是,若朝中無人,即使給了這個官職,那也做不下去。

都知道京師中高官多如狗,貴戚滿地走,沒有足夠強大的靠山勢力,誰能坐的穩管轄九門之內的五城提督執金吾?別的官職,朝中無人的後果無非就是被忽視,但這個官職,朝中無人的後果就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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