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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存在鹽商手中的積欠鹽引多達三十餘萬引,相當於長蘆鹽場一年產量四分之三了。

“若一兩年內給予支取舊鹽引,絕不可行。但可以定下可分十年支鹽之策,逐漸消化,並給鹽商利息四成算為朝廷恩典,平息其不滿。如某人有一千舊鹽引,十年共可支取一千四百引,但每年只許支一百四十引。如此算下來,三十萬引鹽每年只需支付四萬餘引,不過長蘆產一成而已,騰挪餘地便就出來了,不至於因為支付舊鹽引致使新鹽引徹底斷支。”

“甚好!”殿中不知何人失禮喝彩道。

確實也是個辦法,李佑將上輩子債券概念搬出來了。把積欠的舊鹽引變成了分期償還的、以朝廷信用為擔保的有息債券,一方面吸引住鹽商,一方面可以透過時間來進行慢慢消化。

本來對李佑沒抱多大希望的大臣,此時也不得不小小的驚喜一下,難怪皇太后神清氣爽的出來議事了,又輕易饒了李佑的事故。

不過關於賞賜權貴鹽引的問題,那更是個麻煩事,比消化積欠舊鹽引更麻煩。

從太后到大臣,都知道如果到了無法可想時,絕對應該限制甚至中止賞賜鹽引這種行為,但都不願意從自己嘴裡說出來,或者說都不想當這個惡人。被世世代代的、三位數的公侯伯和高階武勳們記恨,任是誰也得糾結一番。

且看李中書如何說罷,如果他勇敢當改革先鋒開這個頭,提議限制或者中止鹽引賞賜,大家說不得就要無風險的跟進了…“關於賞賜鹽引之事,出於體諒聖心之意,倒也不必驟停…”在眾人目光聚焦之下,李佑作深思熟慮狀的邊想邊道:“但可以定下法度,賞賜鹽引不得在長蘆鹽場支鹽。”

“不能支鹽,有它作甚?”董拾遺又發話詢問了。

“可與鹽業公會關聯。令鹽業公會召集鹽商,共出股本一二十萬,設京師鹽引鋪子。凡賞賜鹽引確要支鹽,只許去黃河以南鹽場支鹽。嫌遠的便只許在京師鹽引鋪變賣,再由鹽引鋪轉與公會鹽商。”

在這裡,李佑套用了總經銷商概念,將權貴手裡一部分利潤轉移給角色變成單純經銷商的鹽商,以達到互相妥協、安撫鹽商的目的。

眾人細品這其中含義,大略有三點。一來維持住了賞賜鹽引的體面和名頭;二是剝奪了權貴賣鹽的利潤並轉給鹽商;三是沒有權貴直接支鹽,便在無形中整頓了長蘆鹽場秩序。

雖然還有鹽引比產量多的隱患,但起碼保證了大部分鹽商有點湯喝,不至於因為權貴巧取豪奪,連湯都喝不上時再來一次全行歇業。先這麼拖下去也好,以後的事情讓後人去艹心。

又有人問道:“鹽引鋪中的鹽引,只怕鹽商不肯買,為之奈何?”

李佑笑道:“此何慮哉,凡賞賜鹽引經鹽引鋪轉與鹽商,均改為鹽票,不限於行銷地方,任由鹽商自行販運,如此還怕沒人要麼。再不濟減掉鹽課一兩,以招徠鹽商爭購。”

這年頭鹽引不但規定了支取地點,還規定了行銷地點,十分死板,一絲也不能差,十足十的計劃經濟。不限定行銷地點的鹽,可以向交通便利或者價位高的地區販運,屬於計劃外銷售,對鹽商的誘惑力還是相當大的。不過本質是將北直隸和京師的負擔分攤到了全國…其實按照李佑的終極設想,應該是徹底打破計劃和壟斷,全面將鹽引改為鹽票,並取消綱商名籍不再限定鹽商名額,實現市場化…但他膽小,真要這樣搞,權貴和鹽商會一起吃了他。

陳述完畢,沒有掌聲,還能說什麼?諸大佬還在爭論是招撫還是強壓時候,李中書早已經悄然拿出了非常齊全的一整套方案提供給太后…舉重若輕的從理論上解決了大麻煩的李中書靜靜的立在殿中,接受眾人目光洗禮。只見他儀表出眾英華外放,頗有幾分棟樑之才的架勢。

武英殿大學士彭閣老突然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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