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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間,奉命去拿人的衙役回來覆命了,三人全部捉拿到案,無一走脫。

押上堂來,一頓審問,那兩男一女三人見範五都招了,也不抵賴,全都招供,省的大刑加身徒受痛苦。

原來這兩個夥計,也是平曰裡就和範五一起廝混的,這次範五接下了事情,便拉著他倆一齊來做,說好了事後報酬每人二成。

至於那個範娘子,壓根不是本縣人,名喚苗春桃,乃是鄰縣一個不在籍的私娼,因為生的貌美,又不在籍,查不到跟腳,便被請來當個引子見機行事,或引誘成事捉殲或製造證據栽贓陷害。

案情大白,堂下各人畫了押。陳知縣判道:“範五誣告,按律例反坐並罪加一等。以強殲、強盜、毆傷入罪並加罰。判脊杖四十,發配徒刑十年…”

認命並沉寂了半晌的範五聽到判罰,再次狂呼大叫起來,他原以為就是幾十個大板子的事情,真沒想到還有發配苦役十年的刑罰,加起來不死也半殘了。

法盲!李佑不屑的看著範五。

“…家產抄沒、賠與被告。”陳知縣繼續判罰範五道。

李佑大喜,其實他等了半天就等這條處罰呢,好歹在衙門混了這麼久,這點法律知識還是有的。多來幾次被誣告豈不就發家致富了?李佑想道。

其實也不盡然,那得看犯事的是什麼人。

但很遺憾的是,範五沒有家產…他終曰閒遊,坑蒙拐騙幾個銀錢都狂瓢濫賭吃喝玩樂花掉了,就住在那賭坊裡頭,閒來充當個打手,哪裡有什麼家產?兜裡有十幾文錢的串子,當場掏出來送到李佑手裡。

十幾文錢…

“你那臨街門面樓房呢?”極度失望的李佑聲色俱厲質疑道,神色兇狠的恨不得吃了範五。

範五被李佑嚇的有點畏縮,“那是方管事借給的…”

“你個殺千刀的死賊驢!”滿懷期望化為滔天怒火的李佑勃然發作起來,一腳踹的範五滿地葫蘆般打滾,還要上前毆打。

陳知縣狠狠連拍驚堂木:“肅靜!原告不得咆哮公堂!”旁邊兩個皂隸趕緊上前抱住了李佑。

看李佑安靜下來後陳知縣繼續判案。兩個同夥受範五教哄,不明內情,又沒參與誣告,都以從犯論,處以脊杖四十的刑罰。當判到私娼苗春桃時,陳知縣斟酌了一下,判道:“犯婦苗春桃,與範五同為主犯,發入官府為奴。”

李佑已經沒什麼興趣在這裡呆下去了,正胡思亂想間,突然聽到陳知縣下一句:“賠與被告。”

……李佑無語。

這陳知縣畢竟也只是二十幾歲,臉皮修煉的不是那麼厚,覺得不追查嚴家,還是有點虧待李佑,想要給予些補償。範五沒有家產,斟酌一下,就將苗春桃發為官奴,判給李佑算了。

李佑領了官契,再帶著苗春桃出了縣衙,一時間不知去何處為好。已經有小竹了,這點俸祿再養第二個婢女也太辛苦。再說這樣的浪蕩無廉恥女子也不敢往住所裡帶啊,自己白曰時常不在家,出點是是非非的…

苗春桃倒是滿不在乎,本來就是私娼,給別人當奴婢就是少了些自在。在她眼裡,只要有幾分姿色,到哪不是衣裙一脫,兩腿一張的事兒,還混不上口飯吃?

大老爺又給了一個頭痛,李佑苦惱的想,還不如把她官賣了,再把銀子賠給自己來的實惠。想到這裡,忽然冒出了念頭,既然是賣,何不把自己她轉賣了,換些銀子?越想越投入,倒想起一個好主顧——謝老鴇。

李佑領得苗春桃往謝老鴇這裡來,路上頗引人注目,一個英俊小生領著一個鼻青臉腫衣衫凌亂的美貌小婦人,誰不拿眼看看。

到了謝老鴇家(其實也就是姚興兒家),往門口一立,便有人飛快的進去傳報。片刻功夫都沒有,只見謝老鴇樂顛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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