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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惹人遐想。有精明的人便藉此斷定,這個推官必然是其中關節人物。李佑的大名,算是真正在京師官場上走過了一遭。

話說這奏本中,馬巡按猛烈抨擊本朝著名清臣幹員石參政,說他剛愎自用禍國殃民,並一口氣列出八條罪名,條條言之確鑿,幾乎顛覆了石大人在諸公心目中的偉光正形象。

懂行的揣摩了奏本內容後,點評道:此本並非空洞無物和泛泛而談,稱得上事實俱在,無一不可查明,偏又引申發散,句句誅心,可謂彈章典範。石參政很難自清,在劫難逃了。

內閣大佬尚未做出反應,鏡頭且先轉回蘇州府。前段時間馬巡按的奏本剛剛發走,奏本摘要不知為何就在蘇州府各個衙門中流傳起來,按察分司、府衙、縣衙、守備司、稅課司…最後不可避免的傳入了分守道署,又不可避免的出現在石參政的公案上。

石參政圓睜雙眼,強行抑制自己的情緒,一口氣看完了這張抄貼——“其罪一,沽名釣譽,出乖露醜。為邀買士心,以參政之尊意欲強行監臨院試,徒惹地方驚疑,卻不加撫慰以致變亂將起。而後臨事無措,當街狼奔豕突,醜不可言狀,官府體面蕩然無存,幾成士林笑柄。幸賴府衙有力得以消弭禍事。其後猶欲文過飾非,掩蓋事端。”

“其罪二,貪圖享用,翫忽職守。雖為蘇松道,卻只留戀姑蘇富貴紅塵,到任半載,眼中絲毫無松江府諸事,至今不聞不問,亦不曾按臨視事,此為瀆職也。”

“其罪三,居官無狀,以權亂制。朝廷分道設府自有法度,各居其職而已。若名為蘇松道,處處卻行知府事、管府衙務,豈可為道臺官?”

“其罪四,好大喜功,勞民傷財。欺哄朝廷毀屋修城,千家哀號,萬民唾罵。與民爭錙銖之利,卻敗盡朝廷之譽,不知是何居心。”

“其罪五,交結權貴,勾連外戚。為築城工料事,推介皇商錢氏,暗令築城協理通融其事,其中秘情隱晦不可言也。此非空穴來風,有蘇州府推官口證,鄉紳趙良禮旁證,錢氏陳情文書一篇。”

“其罪六,擅作威福,勒逼地方。顧虛名而不務於實,不惜朝廷命官而妄加凌辱。有府衙推官憤而落水,幾乎無命;有四品正堂烈曰叩首,厥於階前。巡撫總督亦未見有此威也,驕矜若此,敢問心中已自比督撫否?”

“其罪七,陰用私人,幹亂府政。先有逼倒知府,後有親黨同知署理府印,致府署人心不堪,百事不舉,刑案堆積,糧稅無著,本年夏稅拖欠至今不齊,其它未可一一言狀。”

“其罪八,心胸狹隘,不能容人。嘗觀民風,此事蘇州府路人皆知,滿城皆雲,民口如山川,又何須盡言!可為一道之表率乎?”

閱畢,石參政仰天長嘆,心碎欲絞,彷彿被埋於土中幾乎不能呼吸。

腦中回憶起當年登科之時,與一干同年意氣風發,瓊林宴上立誓匡扶社稷,至今已二十餘年。

如今鬚髮半白,卻落個被巡按御史彈劾的下場,無論結局如何,都已經是幾十年來的首例了,自己還有何臉面在官場中行走?

為什麼會如此?怎麼辯白?又能向誰去辯白?

或許,自己已經老邁無用,該是辭職回鄉的時候了。這不是以退為進的把戲,是真真正正的致仕。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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