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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遲在犯人身上的頭三刀一定要用新刀,這是行當裡的老規矩,何三水當年跟著師父學時,首堂課就是用刀的禮法。
第二刀來得很快,又將赫連鏞的右乳給削了下來,何三水將這塊胸脯頭用力摔在地上,發出啪嗒一聲。
“第二刀!”卒子在一邊報數,第二刀是謝地。
何三水暗罵這個卒子不懂規矩。
劊子手不是個好乾的活計,首先要掌握割肉的分寸,判下的刀數,一刀不能少,一刀不能多,歷史上也曾有過記載,一個犯人在被凌遲後,其家屬當場清點肉塊時發現多了一刀,於是上訴朝廷,那施刑的劊子手便被下令處死了。
因為凌遲饒三刀的規矩,是用以彰顯天、地、人的慈悲,平白無故少饒一刀,是天不慈悲還是地不慈悲,抑或皇帝不慈悲?
那肯定是劊子手找死了。
所以這行當後來索性放棄了數肉的習慣,每割一刀便丟到地上,時不時會有野狗、烏鴉和老鷹將那些人肉塊叼走分食。
看戲的老百姓此時已經全都噤住了聲,把守的京兵們也木訥地看著何三水施展他乾淨利落的俊俏手藝。
何三水將那塊肉倏地一下向天上拋去,高高躍上天,彷彿停滯了一般,接著飛快地砸向臺下的人群,啪嘰一聲掉在一個癩痢頭上,那人怪叫一聲,兩手胡亂揮打著臉,受刑的赫連鏞還沒有失禁,他卻先嚇得屙了褲子。
一隻野狗從人群中竄了出來,用鼻子嗅了嗅地上的皮肉,接著伸出舌頭將那片肉捲起來叼在口中,細細密密的尖牙嘎吱嘎吱地嚼起來,涎水粘在鬍鬚上,亮晶晶的,看起來它吃得十分滿意。
監司劉大人眼見這一幕,樂了。
想起一段前朝往事。
當時離朝還未入關,太祖皇帝率領大軍數十萬,直逼京城,太祖皇帝對一位翼朝武將十分欣賞的,曾多次勸降,那名武將死守城門,竟短暫逼退過離朝軍隊。
而就是這麼一位本該配享武廟的武將,卻在太祖皇帝退兵後被朝中大臣彈劾私通賣國之罪,翼朝末代皇帝聽信讒言,將其判處凌遲極刑。
而當時觀刑的百姓見到這武將鮮血淋漓、慘不忍睹的凌遲場面,非但不怕,反倒爭相從劊子手手裡搶剛剮下來的錢肉吃,有的爭搶不到,便高聲呼價購買,還有人為爭搶剛開膛取出的腸胃大打出手嗎,只為生啖就酒。
鮮血從這些“吃人的人”的齒頰之間流下。
還有的因沒有搶到或買到肉的百姓,將其遺骨架以刀斧碎磔之。
相比之下,劉大人覺得現在的百姓真是太膽小了。
但是膽小了好啊。
所有百姓都這麼膽小的話,那天下就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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