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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商票

郭翀點頭:“是,微臣曾有幸目睹天顏!”

朱元璋指了指臉色鐵青的馮勝:“他呢?”

“微臣知道,是宋國公。”郭翀面色板正的回答。

馮勝這下子有些面子掛不住了,氣呼呼的道:“你這死心眼的書生!”

他本身就是埋怨,結果郭翀有些較真的道:“下官並非死心眼,而是手持利劍,不敢徇私!若手持法律利劍還徇私於官僚士紳,那豈非官官相護?”

“你這……。”

馮勝梗著脖子,有些僵住了。

朱元璋不免有些受到震動:“好一個手持利劍!”

“依法治國,難道有什麼問題?”

郭翀點頭:“是的陛下,晉王殿下也是如此說的。”

“將你手裡的書本給咱。”朱元璋說道。

郭翀將手裡的冊子遞上。

這一本漠南行省的臨時行政法律文書,其中的法律文字其實書寫的並不多,因為這是民事法,而非刑法跟憲法。

其中也大多都是一些處理民事糾紛的條規。

比如:損壞公物罪、惡意造謠罪、強買強賣罪等等。

其中凡是涉及到侵犯財產數目過大,或者造成影響惡劣的,全部要拉去挖煤。

這個年代挖煤不比後世,這個年代挖煤是在露天煤場裡面用鑿子敲煤塊,然後自己拿著扁擔挑,每天要完成三十石的數額,完成就可以休息。

如:損壞公物達十貫以上,經由所屬人報案並且判決,除賠償款項以外。被告將會於東山煤場義務勞工一旬,也就是十天。

十天時間,每天三十石煤,合計三千六百斤。

這個處罰方式相比較於錦衣衛的手段,那簡直是被親孃抱在懷裡,溫柔到了極點。

但是關鍵在於!

既教育了犯人,又創造了利益。

朱元璋越看越覺得是這麼一回事。

等到幾人走出了衙門,朱元璋才回過神來。

“馮老二。”朱元璋招呼了一聲。

馮勝湊上來:“皇爺,啥事?”

“去,把罰款交了。”朱元璋抬手指著一旁的繳納罰款的視窗。

馮勝的臉頓時委屈了一些,隨後撓著頭,從懷裡掏出兩根金條:“老爺,咱就這個玩意,這拿去交罰款……。”

這時候,樸不成走了出來,從懷中掏出一張紙質的票子遞給馮勝,輕聲道:“公爺,用這個!”

朱元璋皺眉看著樸不成手裡的東西,問道:“這是啥?”

“老爺,這是商票。”

說罷,樸不成從懷中掏出一疊。

“這是在城中通用的商票,憑藉商票可以在興國商會總會兌換等價的銅錢!數目以一百錢、五百錢、一貫為單位。這就是最小數額的百錢票。”

說完,將商票遞給了朱元璋。

朱雄英也好奇的湊過來,隨後一臉驚奇,道:“祖父祖父,這上面咋會有你?”

果不其然,朱元璋也發現了這一點。

這鈔票上,居然是自己的畫像,而且畫的相當逼真。

濃眉大眼,國字臉,臉型輪廓分明。

他立馬想到了自己之前跟太子定下的國策,大明寶鈔。

寶鈔!

他眼前一亮。

隨後問道樸不成:“此物在城中可有人認可?”

樸不成輕笑道:“那是自然,凡是城中商會交易,如今都用這商票來往,甚至南方不少商會也不再使用銅錢,而是用商票!”

這個東西朱元璋來了大興致。

馮勝也交了罰款,手裡提著一小袋銅錢走了回來。見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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