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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玩過一個遊戲,就是用玻璃片兒,藉助陽光,形成反射的一道刺眼光亮,去晃別人的眼睛。
這種小遊戲在過去那個舊年代,很多人都玩過。
經常去找那種小玻璃片,全村晃悠,遇到人就故意晃別人的眼睛,樂此不疲。
那是很多八零後九零後非常美好的回憶。
我記的,我們甚至還用放大鏡接光,匯聚成光斑,把一張紙點燃。
有些壞孩子,故意拿著放大鏡,去燒前排女生的褲子,等溫度一上來,給人家女人疼的嗷嗷直叫喚……
剛才的那道光就是這個情況!
有人在遠處,用這樣一道光晃我們的眼睛!
而光點的源頭位置,居然是那個軍人山洞!
換言之,有人在軍人山洞,用光晃我們。
軍人山洞有人!
只要有人在,可能就有什麼線索!
我也想知道,山洞裡的人是誰!
我甚至感覺,是有人故意用這樣的方式,給我發訊號,讓我們去找他!
難道是,村子裡還有活人,存在於這個山洞裡?
想到了這種可能,我就更興奮了。
基於此,我才馬不停蹄,玩了命的向著那個地方跑去!
東鬥他們也意識到了這個情況,尾隨我們快速跑了過去。
跑到村口,我們開上車,往山洞方向疾馳而去。
當時,坐在車裡的布依和霞姐還不明所以,等我說出了情況,兩個女人也是滿眼的憧憬。
但開到半路,只能停下來,因為前面沒路了!
車子不能走,然後就步行,加快腳步!
咬牙加速。
就這麼急,這麼趕,我們還是用了接近一個小時,才跑到了山洞口!
實際上,乍一看,軍人山洞直線距離,跟村子也不是特別遠。
但這個山洞畢竟在山上,我們走的是山路,而且正面走不通,還需要繞半圈才能到。
這一來二去,浪費時間,自然是難免的事兒了。
到了洞口,我們雖然沒有看到人,但肯定這裡有人待過!
因為洞口堆著幾塊石頭,石頭被擺成了灶臺狀,上面放著一個沒有蓋子的破水壺,下面有草木灰!
說明,有人在這裡生火造飯。
那破水壺裡,還放著幾塊兒肉,不知道是什麼肉來著。
還有,我看到鍋灶的旁邊,堆砌著一些動物的皮毛。
有老鼠的,也有刺蝟的。
搞不好,水壺裡的肉,不是刺蝟肉,就是老鼠肉。
往洞裡面走,我看到地面上,隨處可見,滴落著一些血跡。
山洞的中間拐角處,放著一件滿是血的髒衣服。
還有,洞裡面之前被布依放了不少武器彈藥和一些米麵。
裡面的米,明顯被人動過。
可以證明,這個山洞有人生活過,而且生活不止是一天!
搞不好,長期生活有一段日子了!
且,生活在這裡的人,受過傷!
但我們裡裡外外找了個遍,就是沒有找到這個人在哪兒!
這個時候,東鬥開嗓說話了!
“老大,咱們肯定能找到他,這個人肯定走不遠!你們看地上的血跡,這血都沒有凝固,說明這人身上帶著傷,傷口還流著血呢!”
“我肯定,剛才用光晃咱們眼睛的就是這個人。他剛才還在,又受了這麼重的傷,這山路難行,他肯定走不遠的!”
我安排人在周圍好好查詢查詢,說不定,就能找到這個人了!”
我點點頭,同意了東斗的意思。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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