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民國女作家的二三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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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曦的家在三樓,擁擠又狹窄的筒子樓,水泥斑駁的樓道還有一些小孩方便的水漬。
這個點很多家都在做飯,做飯的香氣混雜著各種夫妻吵鬧,小孩啼哭的聲音,撲面而來。
明曦提著一隻燒雞回到家:“哥,我今天的報紙全賣完了。”
明朗已經把飯做好了,桌子上是一菜兩碗飯。
明朗沒注意聽明曦的話,只是眨也不眨地盯著她手裡的燒雞看,嚥了口唾沫問:“這是哪……哪來的?”
一隻雞起碼要一塊大洋,都夠買上七十斤大米了!!
這個時期的葷腥算是很貴重的食品,只有老爺太太們才能消費得起。一般人,吃屁去吧。
明曦:“別人送的。”
系統送的。
系統:“呵呵。”
明曦已經有好幾天沒好好開過葷了,剛來的那頓還吃到了點肉沫,後面明朗知道錢都被她花光了之後,就再也沒有買過一丁點兒肉沫了。
她餓呀。
身體不吃肉真的不行。
明朗震驚地看著她:“別人……送你一隻燒雞?”
明曦:“嗯,我今天把所有的報紙都賣完啦~”
明朗聽了很高興,自動就聯想起來,以為是報社的人送的:“真的?妹妹,你真能幹!比我這個做哥哥強多了!”
明朗面色微紅,非常慚愧,他這個哥哥賺不了幾塊錢,居然還要妹妹一個女學生去賺外快幫忙補貼家用。
明曦從燒雞上揪了一個腿子,放在明朗碗裡:“哥哥也很厲害,哥哥能起那麼早去拉車,這要是把勁兒用在讀書上,該多好呀。哥,等我湊夠了錢,你也去讀書吧?”
讀書要花的錢可不少,明朗非常心疼明曦,為了讓自己讀書這麼努力。
明朗低著頭說:“哥哥讀不讀書都無所謂,你好好讀書就夠了。”
明曦現在有了工作,說話底氣也足了很多,盯著明朗的臉倔強地道:“不行,你一定要去唸書!”
明朗看著小姑娘認真的模樣,不由得寵溺地笑了笑:“好好好,你說什麼都行,快吃飯吧。”
說完話,兩人就風捲殘雲地把整隻燒雞給吃完了,連雞骨頭明朗都給咬碎吸了吸汁水。
吃過飯後,明曦就回到自己的小房間,拿了紙和稿紙出來放在矮櫃上面,想了想,在紙上緩緩落下幾個字:
最後一個太監。
太監這個詞,對民國應該來說是不會陌生的,因為封建王朝的統治才剛剛結束。
很多個位面裡,明曦都在皇宮裡混過,她當過掖庭裡的卑賤小宮女,也做過高高在上的太后。後宮裡的每一種人群,她都再熟悉不過了。
但她不想寫宮女,也不寫太后,而是把主人公設定成了一個太監。
太監啊,一說起太監,她就想到了景滄。
人類雖然卑微又渺小,但大廈將傾的時候,總會有那麼一些人挺身而出,粉身碎骨渾不怕,敢為天下先。
一個故事是不可能改變如今的社會現狀的,但再弱小的微光也能照亮黑暗。因為光明是無法阻擋的。
當離得夠遠的時候,位面就會塌縮成一個點,一切細節都被抹去。明曦知道每個位面的節奏和程序,這些她都太熟悉了。
以往每次看著位面從一群直立難行的野人變成高科技的現代位面,總是會覺得人類真是可愛又可笑,那麼渺小卻又那麼努力。
但這真正落入時代之中,才發現人類是和其他物種都不一樣的。人類豐富的精神世界和情感,有時候真讓她吃驚。
明曦面無表情地咬了一下筆桿,開始寫她的故事。
《最後一個太監》文章講的是一個名叫張德的八歲小男孩,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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