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裡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4頁,前男友超有錢,金裡,官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因為,緊接著,薄禾在成年後,第二次變成了一個麻袋,被人扛在了肩膀上。
「大早上的你發什麼瘋!我口紅還沒抹呢!」薄禾伸出拳頭,錘在他的後背上,氣急敗壞地說道,「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不許這麼扛著我,你以為我是麻袋嗎?!」
「什麼顏色?」
「什麼什麼顏色?」
「口紅。」
「哦……內個……玫紅色的。」
「知道了。」
「……?」你知道什麼?
方十四看了一眼化妝檯上立著的口紅,第一次懷疑自己是一個色盲。
玫紅是什麼紅?
口紅不都是紅色的嗎?
他看了幾秒鐘,也沒想明白「玫紅色」是什麼顏色,再加上肩膀上的女孩一直都不老實,他也怕她摔下來。
於是,方十四便隨手拿了一支口紅,扛著她下樓了。
把她安安穩穩地放在副駕位上,然後反鎖了車門,方十四才回到駕駛位上,啟動了引擎。
薄禾緩了好一陣,才回過神來。
剛想暴跳如雷,一支口紅就塞進了她的手裡。
作為一個強迫症,不把口紅塗上,總覺得跟沒化妝一樣。
於是,她決定先把口紅畫完了再找他算帳。
不過……
擰開蓋子後,她覺得,現在還是需要先算一下關於口紅的帳。
「我讓你拿的是玫紅色。」
「……我知道。」
薄禾看著他的側臉,重重地吸了一口氣,努力平復著自己暴躁的心情。
「你知道個屁,你拿的是姨媽紅。」
「……。」
「還是指甲油。」
「……。」
「你是不是傻。」
……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有讀者在私信裡跟我說,14和苗苗的人設有點像《沒頭腦和不高興》,給我整一愣,然後發現……還真像23333
第13章 辯證法(三)
竹子tv的員工年中旅行地點,就在北京近郊的某片別墅區裡。
與其說是旅行,不如說是一次郊遊聚餐。
其實,就是全公司的人來一場大型的bbq。
別墅的主人當然是方十四,雖然這裡平時沒有人住,但家政阿姨每週都會定時來打掃,所以大家下了空調大巴之後,也無需再掃除,直接整理燒烤需要的東西就可以了。
除了管理層的員工之外,baboo戰隊的一隊選手和竹子tv的一線主播,也都參加了這次聚餐。
邁巴赫剛剛停穩,薄禾才想起來,自己什麼都沒有帶,就來到了這裡,甚至連口紅都沒塗完,
——除了那瓶指甲油。
「我什麼都沒拿……」薄禾坐在副駕位上,幽幽地說,「你把我人拎到這裡,我連換洗衣服都沒有,你讓我怎麼在這裡過夜?」
「我拜託sweet幫你準備了,」方十四對她說,「就算分不清口紅和指甲油,這點事兒我還是能想到的。」
……所以這算是早有預謀?
「那我去找學姐。」這樣說著,薄禾解開安全帶,就打算下車了。
「等等,」方十四出言攔住她,「剛才那個……口紅,我讓助理去買了,他比我們快一步,應該已經送到你房間裡了。」
「你助理是女生?」
「男的。」
「你確定……他知道玫紅色是什麼顏色?」
「我讓他多買了一些,總能有你想要的顏色吧。」
「……。」
薄禾頓了頓,突然就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