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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走,快走!」
他踉踉蹌蹌地被推出門,身體一軟,跌在牆上,撞得額頭生疼。
一顆心被撕扯著,疼得厲害。
「我的房子!」
為什麼會這樣?
討債公司來向他討債,出版社要他賠償損失,所有人都在逼迫他,他的房子被第一個收走,添置的傢俱全被賣掉,一件不留,就連他的衣服,他的皮鞋,他的手錶,全數讓討債的給奪走。
就這樣,他連本帶利還欠了一千八百塊錢。
這段時間,他的開銷實在太大,吃要吃最好的,用要用最好的,和人交際,和女孩子『約會』,無不是大手筆。
那時他不在意,一點小錢,他轉頭就能十倍百倍地再給賺回來。
只靠那一本書,就足夠讓他吃喝不愁,在登州市過上富貴無比的生活。
可現在,債務像一座大山一般壓在他的頭上,讓他絕望。
「小子,我們老闆是好人,心慈手軟,所以只讓你趕緊還錢,沒想把你怎麼樣,要我說,就你這樣的混帳東西,哪裡有本事還上,還不如把你弄到黑煤窯裡幹活,好歹還能有點希望,聽著,就按你說的,一個月後你再還不上,就別怪咱哥們心狠手辣。」
「還有,你要是想跑,那就試試,老子到巴不得呢。」
目送這一群混混大跨步地離開,沈鴻暗自咬牙,他不甘心!
老天爺給了他第二次人生,他有別人都沒有的際遇,難道,就是要讓他再吃一次苦,再受一次罪?
他不甘心,也不相信。
能寫一本書,他就能寫第二本,他就不信了,難道所有的……都能提前那麼久就開始寫作?
沈鴻這般想著,一時到收斂起絕望的情緒,避開人群,躲躲閃閃地找了個小旅館住下,又拿隨身攜帶的一點錢買了筆墨紙硯,揮毫潑墨。
他連夜寫了一篇短篇小說《銅雀》,這篇小說當年連載的時候,他就挺喜歡,雖然不可能記住全部,可主要情節到還知道。
論文筆,沈鴻對自己還是頗有些信心。他讀書那麼多年,寫篇文章又有何難?要不是為了更保險些,他全靠自己也能成名成家!
匆匆寫完稿子,沈鴻想了想,自己沒露面,換了個筆名,叫逆命,直接拿信封裝了,郵寄去一家小出版社。
他如今可不敢再和登州出版社合作,那些編輯們根本就不講情義。
事情沒發生之前,那些人個個客客氣氣,可一出事,都對他口誅筆伐,完全不顧曾經的交情。
只是這篇小說一寄出去,就石沉大海。
沈鴻等得心焦的不行。
事實上,瞿正一早讓人盯著這貨,他的一舉一動都落在瞿家人眼裡,他前腳寄稿子,後腳瞿家的電話就打到了那出版社社長的辦公室。
一連等了將近半月,在這期間,沈鴻也沒幹等著,連續寫了好幾個短篇,奈何都沒有迴音。
他身上的錢全部花完了。
沈鴻甚至不得不拉下臉面去求以前喜歡他的那些書迷們,希望能借一點錢。
最後也只有薛麗還肯半信半疑地相信他,認同他這一切都是瞿家在報復他的說法,把自己的首飾給了他好幾樣。
薛家的人一發現,就連忙又把孩子關了起來。
薛麗今年這都是第三次被禁足,比她前頭十八年受到的懲罰還要多。
混到這份上,沈鴻是真沒了法子,他甚至打抄了一篇以前看過的,他本不屑於寫的艷情小說。
對這類小說,他到是記得好幾篇。
本來以為多少能賺一些快錢,沒想到連這樣的小說,他都賣不出去。
沈鴻並不傻,到了這份上他心裡已然明白,肯定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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