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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俄蒙邊境某個不知名的小鎮內。

一天的奔波之後,一直到天黑,我跟林璇終於找到了這麼一個地方,這個地方是個很小的小鎮子,連個正規的旅店都沒有,剛過八點,整個鎮子已經陷入一團黑暗,我找到一個人家之後,費力的跟房主比劃了半天,並且塞給他一把圖格里克之後,他才勉強同意讓我跟林璇住在了後院一個當做柴房的房間裡,這個房間是一個用黃土壘起來的房子,房頂就是幾片石棉瓦,房間內除了一個破板凳,就只有一堆放在牆角,充當木柴的乾草,連燈都沒有,房間內唯一的光源,就只有門縫和窗縫透進來的月光,牆上的窗子用塑膠布遮擋著,跟窗外呼號的寒風比起來,顯得是那麼微不足道。

柴房內。

我端著一個取暖用的炭盆,擺放在房間正中央之後,看了看靠在柴堆上,抱著腳丫子,一臉委屈的林璇,笑了笑:“怎麼了,還冷啊?”

“沒事,不用你管。”林璇聽見我的聲音,把頭側到一邊,眼神裡寫滿了委屈。

看見林璇的樣子,我嘆了口氣,走過去蹲在了她旁邊:“把腳給我看看!”

“我說了不用你管。”林璇賭氣似的轉過身:“我走到現在都是拜你所賜,不用你貓哭耗子假慈悲。”

我被林璇逗的一笑:“哎,你要這麼一說,我還真沒見過眼睛這麼大的耗子。”

“滾!”林璇抬腿就踢了我一下,結果腳一動,又疼的一咧嘴。

“別動。”看見林璇的樣子,我伸手抓住她的腳腕,伸手就把她的鞋襪給脫了,看見林璇的腳丫子,我頓時一皺眉,估計林璇這種平時養尊處優的小姑娘也不怎麼走路,所以一雙腳保養的特別好,我們倆連續走了將近大半天的路程,我雖然也挺累的,但只是感覺有些疲乏,而林璇的腳丫上,已經磨出了好幾個水泡,並且有不少都已經破了,面板也被鞋磨的發紅。

“你的腳都這樣了,在路上怎麼沒跟我說呢?”看見林璇的腳已經變成了這樣,我真挺意外的,沒想到她一個小姑娘,竟然能在這種情況下,還跟我走了近二十公里的路程。

自從蒙古刀裡面的定位器被我發現以後,林璇對我的態度可謂急轉直下,面對我的詢問,她滿臉的不耐煩:“大哥,你別忘了咱們倆的關係,你是劫匪,我是人質,我跟你有什麼好說的?求你可憐我啊?!”

“這話說的不對吧,老一輩革命家們還知道優待戰俘呢,在你眼裡,我就這麼不堪?”感受到林璇的情緒之後,我也沒多說什麼,先是把房間內裝著飲用水的水盆端過來,然後把房主給我的一個酒囊也放在了腳邊,最後把燒的正旺的炭盆拽到了身邊,把那個沒有了護木的蒙古刀拿了出來。

“你要幹什麼?”林璇看見我的舉動,微微皺眉。

“你腳上的水泡得挑了,不然明天就沒法走路了。”我把蒙古刀放在炭盆裡面烤了一會,等到刀刃燒紅了,拿起酒囊往上面澆了一點酒。

‘嗤啦!’

高純度的蒙古烈酒澆在刀尖上以後,頓時升騰起了一股小火苗,等火苗熄滅,我把林璇的腳往膝蓋上一搭,開始給她挑著腳上的水泡,而林璇全程都在強忍著,沒發出一點聲音。

挑完林璇腳上的幾個水泡之後,我用水幫她清洗了一下傷口,接著拿起了酒囊:“忍著點啊!”

“好!”我一抬頭,正跟林璇四目相對,發現她正很專注的看著我,看見她這種目光,我本能閃躲了一下,隨後抬起手,把裡面的烈酒淋在了她腳上。

“嗯~”高度烈酒跟傷口接觸之後,林璇不自覺的發出了一聲呻.吟,隨後咬牙忍住了。

我抬頭,看見林璇額頭上因為疼痛而冒出來的一層小汗珠,笑了:“沒看出來啊,你還挺抗痛的。”

“小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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