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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句後,林婉婉便揮手讓他們退下了。
這群不過五六歲、七八歲的小乞兒,大部分都還懵懵懂懂。
由於唐朝良賤界限森嚴,賤民的子子孫孫永遠都是賤民,想要從良,主家還賣身契都沒用,還得遇到朝廷特赦之時(極少)。且奴隸賤人,律比畜產,法律地位極其低下。
所以原本林婉婉只是想著養他們到大,若是他們願意留在林家就留著,想離開就離開,等到了十六歲中男時給他們一個自由選擇的機會,並不辦賣身契這一套。
當然,林婉婉是有九成的把握這群人都會留下來,本來就是培養他們當助力的。小孩子麼,她還不信自己教不好了。
可沒想到蕭翀現在就全給他們辦成了奴籍,林婉婉也就只能接受了。
哎,有賣身契這座大山壓著,養白眼狼這種可能性是不會有了,但就是以這麼一群小孩子為奴,真是罪過。
事已至此,那就開啟洗腦教育吧。
辦好交接手續,林家莊的漁民們駕駛著新船離開南碼頭,乘風破浪,往自己族裡的小碼頭去了。
林婉婉在船上閒逛著,來到關小象的船艙,剛一開啟門,小象就像落單的孩子看到媽媽一樣,興奮地朝她衝了過來。
林婉婉沒想到時隔一個月,小象還記得自己,不由大感欣慰,從袋子裡取出一個蘿蔔餵它。
小象長鼻子把蘿蔔一卷,就吭哧吭哧吃了起來。近一個月的船艙生涯竟然沒有令它萎靡,林婉婉也挺意外的。
等它吃完了,林婉婉帶著崑崙和小象,開始檢查船上油布下自己的一船貨物。果然沒缺少什麼。
林婉婉來到她藏救生衣和捕魚槍弩的地方,神神秘秘地把林孟博喊來,指給他看。
“堂兄,這些都是舶來品。這衣服叫做救生衣,放水裡能扶起來,浮力比木頭還強。你們出海遇上暴雨天就穿上救生衣防身,萬一不小心掉海里,也不怕沉下去。”
林孟博拿起一件簡易版救生衣看了看,很快就搞明白了該怎麼穿,笑道:“這是個好東西。”
林婉婉又拿起一把捕魚槍弩以及配套的鋼珠和魚鏢和大馬力線,放林孟博的手裡道:“這是射魚用的,你試試。”
本來這套捕魚槍弩其實還有配套的鐳射瞄準器的,但被林婉婉拆了,太超前的東西還是別拿過來了。本身這槍弩的材質,就已經是大唐的工業水平根本達不到的水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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