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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開,讓開!”護衛們上前,將獵犬們從黑熊的身上趕開,以免損壞完好的皮毛,雖然現在的熊皮遠不如秋天時豐美,但一塊完整的、沒有一點傷痕的熊皮還是很不錯的獵物。王文佐將手中的器具丟給親兵,笑道:“今天運氣不錯,今晚我們有熊掌吃了!”
“你剛剛用的是什麼?”朗日小心的問道:“一下子就殺了這頭黑熊,是法術嗎?”
王文佐沒有說話,他走到黑熊的屍體旁,拔出小刀在黑熊身上唯一的傷口身處攪動了兩下,最後挑出一枚黑色小玩意來,遞給朗日:“就是這玩意殺了黑熊!”
朗日掂量了兩下:“是鉛彈?”
“沒錯,就是鉛彈!”王文佐笑道:“怎麼樣,一槍爆頭,我這小玩具不錯吧?”
朗日張了張嘴,沒有說話,高速飛行的鉛彈殺死猛獸並不稀奇,吐蕃投石兵中的精銳就有使用鉛彈的,相比起鵝卵石,鉛彈不僅更重,還能專門製作成紡錘形狀,高手甚至可以用這玩意打死穿著鐵甲的騎兵。但王文佐剛剛發射的鉛彈最多隻有投石兵發射鉛彈重量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這麼輕的鉛彈要像有同樣的威力,那就必須更快的速度。更不要說精度了,王文佐剛剛在二十步外射穿了黑熊的眼睛,最好的投石手在這個距離能射中黑熊的頭就不錯了。
“王文佐為何要在我面前顯示這種新武器?恐嚇我嗎?”朗日心中暗想。
“你不用擔心,這種新武器雖然威力巨大而且準確,但太貴了,根本沒法給士兵裝備!”王文佐看出了朗日的心思:“這樣一支就花了我快400貫,也就能用來打獵取樂罷了!”
“400貫一支?”朗日明顯的鬆了口氣:“不過這也是物有所值呀!”
“確實物有所值!”王文佐笑道:“尤其讓射手隱藏在人群中,刺殺自己的政敵,再好也不過了!”
朗日臉上的笑容頓時僵住了。正如王文佐說的這樣,這種新式武器擁有安靜、準確、威力巨大等優點,如果用來刺殺政敵的確是非常合適,至於價格昂貴的缺點,在這方面就不算什麼了,畢竟誰也沒有成百上千個政敵需要刺殺。
“王將軍你這是什麼意思?”朗日冷聲道。
“開個玩笑罷了!”王文佐笑了笑:“畢竟這世上總有幾個他不死,別人就不好活的傢伙,如果能讓其離開人世,對大家都是好事,你說我說的對不對呀!”
朗日冷哼了一聲,沒有說話,他當然知道王文佐話中深意,但他並不想把那層紙捅破了。他從王文佐手中取過那個器具,把玩了兩下問道:“我也沒看到筋角,怎麼能有這麼大的力量?”
“這東西用的不是筋角,而是氣能,我稱它為氣槍!”王文佐也不藏私,笑著解釋了起來。原來王文佐方才射殺狗熊的是一支多次泵壓式氣槍,即用氣泵將空氣壓縮在青銅氣瓶內,然後透過釋放壓縮空氣的推力,將鉛彈加速發射出去的武器,這種武器有靜音、準確、高威力的優點。
它最早的鼻祖出現於歐洲十五世紀,最早用於貴族狩獵,十八世紀後半葉的奧地利加以改進之後,將之用於軍用,這就是著名的基然都尼氣步槍,其效能明顯優於前裝滑膛槍。首先,氣步槍在潮溼環境下,比如雨天也能使用;其次,該槍射擊時不產生煙霧,隱蔽性較好;最重要的是,這種步槍可以連續發射,一名訓練有素計程車兵可以在半分鐘內打完一梭(20發)鉛彈,這樣的高射速令裝填複雜、緩慢的火槍望塵莫及。但製造價格的昂貴和給氣泵加壓的緩慢程度使之被更新式的火藥武器淘汰。
王文佐在松州之後,便讓隨行的工匠依照自己記憶中的結構復原了早期氣槍的一種,一來作為技術儲備,二來當成狩獵的玩具。這次朗日前來,他拿出這玩意就當做問路的石子,試探一下對方的心思,現在看來,時間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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