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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霧逐漸蒸發,金城的景緻在他周圍顯現出來,彷彿逐漸成像的幽靈。與長安相比,這裡不過是座毫無章法的土木城市,到處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頂和木製小屋。而長安規整猶如棋盤,恢弘的宮城宛如天神所居住,街道都鋪有夯制如鐵的黃土。而這裡的道路到處都是各種糞便,一不小心就會踩到,一想到這裡,伍小乙就放慢了腳步。
一輛屠夫的拖車沿堤道隆隆經過,幾頭骨瘦如柴的小豬在車上哀嚎。才躲開拖車,又有個女人從頭上的窗戶潑下一馬桶汙穢,他堪堪避過。什麼時候我才能離開這個鬼地方?伍小乙問自己,他邊想邊在石頭上絆了一跤。別自欺欺人了,我這是被放逐了,永遠也沒法離開這個鬼地方?我只能聽著烏鴉的聒噪,穿行於這臭氣熏天的街道,渡過短暫的一生。
伍小乙一邊暗自抱怨,一邊試圖擦去罩袍上的汙泥,突然感覺到背後有動靜,他本能的按住腰間的刀柄,然後用眼角的餘光觀察身後。
“你比約定的時間來的晚了!”
一個身穿帶兜帽罩袍的男人出現了。
“路上我遇到一個女人往街道潑馬桶,我差點被潑中,所以我走慢了!”
“這可不是遲到的理由,每天都有女人往街上潑馬桶!”那男人嘟囔道,他從懷中摸出一個信封:“這是你要的東西,我的金幣呢?”
“少不了你的!”伍小乙從懷中摸出一枚金幣,用指關節翻滾它,金幣翻動,黃金在晨曦中閃爍,彷彿為伍小乙的手指鍍上一層金光。
兜帽男嚥了口唾沫,他伸出右手,試圖從伍小乙手裡拿走金幣,卻抓了個空,怒道:“什麼意思?你想耍賴嗎?”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伍小乙笑道。
“好吧!”兜帽男將信封丟給伍小乙,再次向金幣伸出手,這次他成功了,它在手掌中感覺暖暖的,他模仿別人,放到嘴邊咬了咬—他見過別人這樣做,不過說實話,他並不曉得金子是什麼味道,只是想讓自己看起來是個內行人。
“金子的味道怎麼樣?”伍小乙一邊檢查鑰匙,一邊笑道:“甜還是鹹?”
“關你屁事!”兜帽男罵了一聲,將金幣放入懷中,轉身向後走去,腳步很快,伍小乙沒有追趕,只是用悲憫的目光看著對方的背心,很快,兜帽男的腳變得發軟,上半身開始搖晃,就好像腳下不是抹了油,終於他倒在地上,雙手抓住喉嚨,發出意義不明的呻吟聲,伍小乙走到兜帽男的面前,很快對方就斷了氣。
“金子比刀子更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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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伍小乙回到住處的時候,眾人正準備吃早餐,院子裡滿是豆粥和蒸餅的香氣。伍小乙在院子裡的長桌旁坐下,把信封丟給粥桶旁的漢子:“東西弄回來了,給我一大碗豆粥,稠點的!”
“誒!小乙哥你稍候!”那漢子趕忙收好信封,倒了一大碗濃粥,送到長桌旁:“給信那人怎麼樣了?”
“那人已經永遠不會再說話了!”伍小乙不耐煩的擺了擺手。
“哦,那屍體——”
“丟進下水道里了,等到新羅人找到早就爛的認不出來了!”伍小乙吃了口粥:“好了,有啥問題等我吃完了早飯再問吧!”
“好,好!”那漢子聽到屍體被丟進下水道便鬆了口氣,與絕大部分古代城市一樣,金城的下水道也是一個充滿瘴氣和汙穢的所在,尤其是前幾天連續下了幾天雨,想要在那種地方把找出一具腐屍,絕對是難如登天。
吃了一碗粥,伍小乙覺得舒服了不少,隨著年歲的增長,他漸漸不喜歡奪去同類生命時的感覺,尤其是站在還在抽搐的軀體旁,看著生命之光從眼眶中漸漸消失,這讓他覺得身上發冷,似乎生命也在從自己身上流逝一般。
砰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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