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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前,二人先是行了大禮,禮畢後,那婦人才平起身來遞上訴狀。
這件案子屬於是妻告夫,不管怎麼說,總算是有了個明確的被告。
攤開狀紙,仔細端詳,沒想到的是,最先映入眼簾的依舊還是那副雋秀風雅的臺閣體字。
經過對比不難發現,這狀紙上的字,和剛才的那副筆跡完全相同。
咦?
真是奇了怪了……
難道說,這位才女她專為府衙級別的案子寫訴狀?或者說,這僅僅是無意中的巧合?
算了算了,別想那麼多了,還是先關注眼下的案件吧。
訴狀如下:
被告人石某,瓊北文昌縣人氏,為元贇元年的孫山秀才,後鄉試折戟,屬於是有功名的下士身。同時,他也是原告葉氏的丈夫。
據狀紙上說,在近幾年來,石某因嗜賭成性而耗盡了家資,繼而終日遊手好閒,最終,他置孕妻在家於不顧,為鄉鄰們詬。
沒辦法,懷有身孕的葉氏只得回到孃家暫住,以尋求衣食苟安。之後,她響應了齊知府的農桑號召,帶著身孕在家養蠶織布,以賺取生存用的勞資。
卻不料,手癢難耐的石某因手中缺錢,居然厚著臉皮去到老岳父的家裡索要工薪,葉氏按著不給,隨即便產生了口角。
爭執中,石某不僅搶走了銀子,還氣死了他的老岳父。而更令人感到寒心和憤懣的是,他居然在推搡中摁倒了妻子並致其小產,若不是救治的及時,其妻命休矣。
葉氏的兄長氣憤不過,便將小舅子石某告上了縣衙。
結果,卻是無法立案。
這次又是咋回事呢?
原來,早在數月之前,文昌縣的縣令就因貪墨罪被齊譽給當場拿下了,而朝廷選任的新縣令又遲遲未到,所以才得不到縣衙方面的立案。
沒辦法,他們也只得來到府衙喊冤。
整件事情的脈絡非常清晰,稱得上是一目瞭然。
齊譽看罷了訴狀,眉宇間泛起了陰雲:此乃是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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